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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华检察院:为耄耋老人“撑腰”,让赡养不再“迟到”

陈美标 李晓斌  2026-06-17 15:44:44

五月的暖阳洒在广东省五华县的一家养老院里,87岁的李某戴着老花镜,专注地坐在轮椅上看书。“现在日子舒心多了,养老问题总算有着落了。”近日,老人对前来回访的广东省五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不曾想,就在两个月前,李某还在因为无人赡养而整日愁眉不展。


李某和老伴共同养育了二子二女。老伴离世后,李某一直独自生活。随着年岁的增高,李某的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弱。2024年底,李某在家摔伤后生活无法自理。2025年1月,子女们把李某送进养老院居住。但面对老父亲的赡养问题,4名子女在费用分担上一直争执不断。自2025年12月起,子女们不再支付李某的赡养费,并开始不再探望李某。生活陷入困境的李某四处求助,亲友的苦口婆心、村委会的耐心调解,都没能解除老人的困境。想到自己含辛茹苦将4个孩子养大,如今却落得老无所养的境地,李某哽咽难言。

五华县检察院在受理申请后与李某走访了解情况。(五华县检察院供图)


2026年3月初,李某向五华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受理李某的支持起诉申请后,该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前往李某的住处,向村委会、养老院和周边邻居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检察官啊,都说养儿能防老,我养了4个孩子,到老了却没人理我了。可是告自己的孩子,我心里也难受,可不告我这日子又该怎么过?”老人哽咽着向检察官表达了起诉维权的意愿。经查,李某年事已高,劳动能力丧失且无生活来源,确属民法典中“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且有支持起诉的必要性,决定依法支持李某维权。


可一纸诉状递出后,亲情还能挽回吗?为避免出现“法理赢而亲情输”的局面,该院采用了“支持起诉+”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协调县司法局为老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援助,畅通老人维权渠道;并逐一走访每名子女的家庭,详细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多次联合村委会,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和解工作,依托乡镇综治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过程中,向李某的子女们详细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拒绝赡养父母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各方换位思考,逐渐消除了子女间的矛盾。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4名子女表示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但对赡养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

五华法检两家在养老院开庭。(五华县检察院供图)


鉴于此,3月底,五华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明确提出“子女共担义务”。考虑到李某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同时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法检两家经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进养老院里,并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参与。

在庭审期间,法检双方从亲情伦理和法律责任两方面入手开展释法说理,李某孩子们当庭表示将按照判决支付赡养费。5月,五华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对李某要求4名子女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1000余元赡养费,两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600余元赡养费。拿到判决书的一刻,李某的眉头总算舒展开来。考虑到李某的年龄和经济能力,五华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李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至此,这件赡养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五华县检察院回访当事人李某。(五华县检察院供图)


该案是今年五华法检两院深入贯彻落实“两高”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办理的首例老人维权民事支持起诉案。在李某赡养纠纷案判决后,参与旁听的县人大代表李爱贤对案件的办理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赡养纠纷案件关系民生,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为老人维权,为老人撑了腰、解了难。如今,李某在养老院过上了安稳的生活。护理员小周说:“老人家的生活稳定了,心情也变好了,院子里经常能听到老人家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