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改判背后:受害人家属的1085天

陈威敬  2022-01-02 22:17:59

依法改判死刑

“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再审有了结果。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一审的“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到二审又认定“不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此后被害人亲属积极提起申诉和抗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凶手张志军的命运也一波三折。

 

案里案外,这起恶性事件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三名被害人因被认为上门“抢孩子”而存在不妥,但其他被害人亲属认为这一说法“无对证”;二审改判的重要依据——谅解书,系由张志军女儿张璐(化名)以其本人和女儿邹某的名义出具的.......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成(化名)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及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

 

案件细节披露

 

2019年1月10日,时年32岁的邹成和父母一起在成都彭州一小区住宅内被人用剔骨刀捅伤,他与母亲因大量失血当场死亡,其父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行凶者是邹成的岳父张志军。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再审审理中的事实部分并未完全基于二审的审理结果,且三次开庭审理在事实部分就关键的争议问题“抢孩子”出现了不同说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当天上午10时许,双方因邹成与张璐女儿邹某的带养问题发生争执。过程中,邹成及其母亲杨某芬(殁年56岁)与张志军妻子姚某英发生抓扯,张志军上前阻止时被邹父邹某海(殁年57岁)推开。

 

而在四川高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中,说法则变成:邹成及其父母不期而至且邹成、杨某芬进屋后即上前争夺姚某英手中抱着的婴儿,双方发生抓扯。

 

四川高院作出的再审判决,对事实部分又作出修正:2013年6月,张璐与邹成结婚。之后,双方购买了位于彭州市天彭镇的一套房屋居住。

 

2017年6月,张志军与姚某英从河北保定到案发房屋与张璐、邹成共同居住。

 

次月下旬,杨某芬从吉林省公主岭到案发房屋,以照顾即将分娩的张璐。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当月28日,杨某芬回吉林,邹成前往送行,未陪伴同日分娩的张璐,双方矛盾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成与张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

 

2019年1月9日,邹成的父母为与孩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来到成都。次日,邹成与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志军、姚某英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三人。

 

再审开庭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提出,二审判决仅依据对被害方不利的张志军供述及其妻女的证言,认定三被害人抢夺邹某等事实,采信证据不客观、不全面。

 

四川高院也就本案争议的三大问题:三名被害人对激化矛盾有无过错;张志军是否已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张志军是否有杀人故意作出详细解答。

 

经查,证明姚某英被殴打及是否有抢夺孩子问题的证据均只有证人姚某英、张璐的证言及张志军的供述。就殴打问题,姚某英与张志军的供述存在多处差异和不一致。而孩子邹某身上无受伤痕迹,即便邹成等三被害人进屋后存在强抱孩子邹某的举动,亦属人之常情,与抢夺孩子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同时,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三被害人有抢走邹某的准备和计划。

 

关于谅解书,因本案中张璐具有被告人近亲属和被害人近亲属的双重身份,而邹某方才2岁,被害人的其他近亲属对张志军坚决不谅解,因此不应从轻处罚。

 

张志军作为成年人,明知捅刺他人胸、腹部可能致人死亡,仍持尖刀在短时间内连续捅刺邹成胸部四刀,杨某芬胸部三刀,邹某海胸腹部一刀,其杀人故意明显。拨打120,反映了其作案后有一定悔罪态度,但不能据此否认其作案时的杀人故意。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受害人家属的1085天

 

“今天是2021年12月30号,是我姑姑一家三口被灭门杀害的第 1085天,我上网发帖求助的第 275天,我们被害人家属们等待再审宣判的第 132天,距离12月31号宣判还有1天。“

 

这是一面由被害人的非直系亲属扛起的申诉大旗。

 

案发次日,邹家一家被害的消息传回到了近3000公里外的吉林省,然而邹家和杨家的亲属最初对此一头雾水,“以为是诈骗”。

 

邹成的二舅杨志(化名)还记得妹妹、妹夫离家的那天,两人背着个双肩包,把家里的钥匙送到了他那里,说他们今年要到四川彭州过年,过完年才回来,“高高兴兴走的”。

 

一个客观因素是,彼时的他们并不知道邹成曾面对的婚姻困境,也与邹成在异乡的朋友圈没有接触。对此,邹成的表姐杨兰(化名)认为是他“走得太远了”。

 

杨兰的妹妹杨丽(化名)随后到邹成的QQ空间中寻找线索,访客、留言.....她成功找到了邹成的大学同学和朋友。从他们的口中,杨丽获悉邹成的婚恋并不美满,且受到了不公对待,“岳父从一开始就不支持”。

 

大学时,邹成与张璐分分合合,尽管有阻隔,但最终还是结为夫妻。杨兰记得,婚礼是在邹成的老家公主岭市举办的,张璐表现得很开心,但张志军却有些闷闷不乐。

 

邹某海和杨某芬均为农村里的中学高级教师。而事发时,邹成系中石油位于彭州的第三方巡视队一名员工,因工作频繁出差,难以兼顾家庭。但邹成的亲属获悉,邹成毕业后,是被分配到武汉工作,因为张璐才到了彭州,而巡视队的这一工作没有张璐的好。

 

婚后,两家人也发生了争执,矛盾越演越烈。杨丽说,杨某芬生前的最后两年,经常失眠睡不着觉,曾经多方求医问药。“当时邹成想着离完婚,回东北老家重新找份工作在父母身边生活。”

 

案件照常进入一审程序,张志军被判处死刑。得知这一消息的邹、杨家亲属都很欣慰。

 

原以为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一年后,他们却又从辩方律所公众号的文章中得知了另一真相,张志军提起上诉,二审改判死缓。

 

而从提起上诉到二审宣判,这一过程他们完全不知情。最开始,法院拒绝提供判决书。在杨志的建议下,杨兰和杨丽决定通过网络求助。

 

这一过程并不轻松。在将近一年的求助过程中,杨兰有过两个“想要放弃的时刻”。第一次,因为二审判决书中提到的“抢孩子”情节,求助的邹、杨家人遭到网暴;第二次,杨兰的平台账号被禁言一个月,“没有地方说理”。

 

至今,杨兰已发布了约四百多条微博,几乎每日一更。因为要上班,要照顾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杨兰最开始都是在晚上才开始发帖。

 

第一条微博,杨兰从晚上10点写到了深夜2点。求助意味着需要不断地回想案发情节,“边哭边回忆”。最开始的那段时间,杨兰陷入了长期的失眠,难以入睡。后来,她选择把这一工作安排在了午休时间。

 

杨丽也接过了姐姐的工作,她以“岳父灭门案被害人家属”的身份公开录制发声视频,发布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也将自己暴露到社交媒体中。她的第一条视频,录了一分多钟,却花了两个小时。

 

2021年5月,四川高院发布再审决定,三个月后的庭审长达6小时。邹、杨家的亲属称,他们能接受的唯一结果就是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求助是一场“马拉松”,也是一场“接力赛”。这一过程中,不少网友为姐妹俩提供了支持和帮助,漫画、3D渲染的CG、法律解答等等。在杨兰账号被禁言的时间里,多名网友主动帮她发布内容。最令她铭记于心的是一位四川律师对她说的一句话,“不管夜晚多么黑暗,黎明总是会到来”。

 

2021年的最后一天,邹家和杨家的亲属们得到了想要的结果。“我们现在终于可以跟我们含冤逝去的三位亲人说,我们无愧于他们了”,杨兰说。

 

但眼下,他们仍有一困局未解,三名被害人的遗体均已被火花,但安葬仍需要张璐配合办理材料。他们已经对外公开求助,仍在等待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