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该办法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天,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两周年。
《惩戒办法》针对的是两类人群:一类是因电信诈骗或相关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另一类是未达到刑事处罚程度,但至少3次、用3个账号或向3人以上提供帮信者等。对上述两类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3年的惩戒。对于被判处实刑(有期徒刑、拘役)的人员,期限从服刑完毕时起算,其他则自判决或决定作出之日起算。
惩戒的方式有三种: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信用惩戒,主要是限制上述人员使用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其他相关“卡”、账户的功能,以及让惩戒对象承担失信的代价。
《惩戒办法》出台的背景,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该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涉嫌电信诈骗和对其提供帮信者等,可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对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采取限制措施,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另一方面,如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所说,《惩戒办法》是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两周年之际,推动这一工作向纵深发展所需。该法施行了两年,成效显著,被处罚者数量、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都明显增加,但郑翔说,电信网络诈骗仍然是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究其原因,就是该类犯罪背后,拥有数量庞大的黑灰产从业者,他们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账号、“跑分”洗钱等方式,为此类犯罪提供帮助。虽然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新增了帮信罪,并明确上述行为适用该罪,但此类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网络实名制也被技术手段规避。
公检法部门提供的数据如下:从2023年年初至今年5月份,全国公安部门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54.3万起,缅北4.9万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被移交中方,全国电信诈骗案发数和损失金额均下降了30%;全国检察机关2023年共起诉帮信罪14.7万人,同比上升13%;全国法院2023年共审结帮信犯罪案件10.2万件,同比增长25.4%。
2023年,帮信罪无论是检方起诉量还是法院结案量都位居第三,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此类犯罪之所以难以阻遏,除了其精心设计的利益引诱、不断更新的技术手段外,还与涉入人员的年龄、受教育程度以及经济状况有关。2023年1—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的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掩盖隐瞒)三类犯罪人员中,25岁以下人员占到31%、高中及以下学历(含职高、技校、中专等)人员占85%、无业人员占53%。另外,在上述人群中,还有一个应引起足够警惕的数据:未成年人占比1%。
上述人员,无论是年龄较小、受教育程度较低还是经济状况不佳者,都可能导致其难以辨认自己行为的因果关系、预见不到未知的风险或更容易因生活所迫入局。他们的窘迫、“无知”遇到行骗者的精心设计,就容易促成非法共谋。
基于电信诈骗的上述特点,强制措施一方面需要阻断其非法利益链条,同时要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惩戒办法》正是想通过对此类犯罪所依赖的电话、银行账号、网络账号等在一定期限内进行限制,使其欲参与而不能,或提高其参与成本,改变此类犯罪在有些无知者眼里“零成本参与”的错误认知,进而使违法或犯罪产业链上的这一环节大大弱化,最终使网络诈骗成为“无源之水”。
而将上述人员列入失信者名单,会让参与者——尤其是那些因年龄小或受教育程度较低而看不清因果关系的参与者,在出行、住宿、消费等日常行动受限后更有切身体会,从而改变决策。另外,参与主体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对其进行教育以及宣介的重要性,这在此类违法犯罪中尤为突出。那些难以辨别自己行为后果的群体,正是此类犯罪组织重点瞄准的对象,让这部分人了解真实信息并做出理性判断,是整治和预防电信诈骗的题中要义。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从2023年年初至今年5月,国家反诈中心累计推送预警劝阻指令4.2亿条,公安机关见面劝阻1477万人次、拨打电话劝阻3.1亿次、发送劝阻短信2.3亿条。其中的每一次劝阻,都是一次教育、宣介和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