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猫野外族群数量上升 足以说明保护政策和努力是正确的
本月7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野生生物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受威胁程度等级由“濒危”降为“易危”。
次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表示,大熊猫降级是个好消息。近年来,野生大熊猫、藏羚羊、麋鹿等珍稀濒危物种生存状况得以改善,荒漠猫、棕颈犀鸟等神秘动物的身影再次出现。在当今的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早已深入人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正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自觉的行为规范。
图/图虫创意
一时间,人们争相讨论大熊猫“降级”的消息,有网友表示:
“离人手一只圆滚滚的日子又近了一步。”
大熊猫是如何“降级”的?这样的“降级”意味着什么?有着颜值担当称号的大熊猫改变了命运,而其他野生动物的命运是否如大熊猫一样乐观呢?
迟来5年的降级
早在2016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就曾在美国夏威夷宣布将大熊猫受威胁程度由“濒危”降为“易危”。对此当时我国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大熊猫仍是濒危物种,将大熊猫保护等级降低还为时过早。
通过查阅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制定的《IUCN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等级和标准》可以看到,该标准将物种分类为9个级别,根据数目下降速度、物种总数、地理分布、群族分散程度等准则分类。现有分类为:灭绝、野外灭绝、极危、濒危、易危、近危、无危、数据缺乏和未评估。
其中,濒危指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标准,但是其野生种群在不久的将来面临绝灭的几率很高,如:蓝鲸、麋鹿;易危指当一分类单元未达到极危或者濒危标准,但是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其野生种群面临绝灭的几率较高,如大白鲨、北极熊。
此外,简单从数量标准来看,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250并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如预计5年或者二个世代内,成熟个体数将持续减少20%,可划归为濒危动物;推断种群的成熟个体数少于1000,并符合以下任何一条标准,如预计今后10年或者3个世代内,成熟个体数将持续至少减少10%,可划归为易危动物。
我国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标准,制定了中国动物红皮书的物种等级划分,采用了野生灭绝、绝迹、濒危、易危、稀有和未定等级,实际与IUCN标准大同小异。
经过几年的实地调查,从各个方面权衡,并以中国的标准来判断,大熊猫野外种群数量达到1800多只,超过濒危上限250只,也突破了易危上限1000只。因此,这个危险程度降级划分是有科学依据的。
这样,我们才正式把大熊猫从濒危降为易危。
即便确定降级,国家林业局仍然表示,从目前来看,大熊猫所受的生存威胁仍然不可忽视。如果降低其保护等级,保护工作出现怠慢和松懈,大熊猫种群和栖息地都将遭到不可逆的损失和破坏,已取得的保护成就会很快丧失,特别是部分局域小种群随时可能灭绝。因此,继续强调大熊猫的濒危性并不是危言耸听。
对此,南京市红山森林动物园园长沈志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降级是个好事情,预示着保护有了效果,不仅是个体数量上升,野外栖息地的保护也有了好转。”
沈志军认为,数量是相对的,单纯看1800只对于一个物种来说还是很少的,但对于野外生存的数量来说还是向好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定级,同样是个综合指标,不仅要看数量,还要看野外栖息地的环境指标。
大熊猫的“伞护效应”
说到大熊猫的保护,沈志军提到了一个词“伞护物种”。
“熊猫是‘伞护物种’,与大熊猫伴生物种非常多,我国四川、陕西、甘肃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只有生态环境好,各物种才能繁衍生息,生态链也就完整、牢固,保护野生动物是通过保护他们的栖息地环境达到保护目的。我们说保护大熊猫,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们的栖息地。只要栖息地环境得以保护,那么其他伴生物种都能有好的生存环境了。”
几十年来,我国在保护大熊猫的过程中,取得的“伞护效应”是有目共睹的。
20世纪60年代至今,我国先后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67个。其中从1963年建立我国第一个以大熊猫保护为主的卧龙保护区开始,四川已建立大熊猫自然保护区46个,通过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开展人工繁育研究、野化放归实验,对大熊猫栖息地进行了保护修复,实现了野生和圈养大熊猫种群的恢复壮大。
2018年10月,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在成都正式挂牌成立。其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管理局分别成立。自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启动以来,四川省整合投入资金近4亿元,实施了黄土梁、土地岭、泥巴山、拖乌山等大熊猫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修复廊道植被68公里,恢复大熊猫栖息地28平方公里,为大熊猫相互隔离的小种群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介绍称,“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通过发挥大熊猫作为旗舰物种的‘伞护效应’,协同保护其他8000多种伴生动植物,在野外巡护中已发现其他同域珍稀动物1600余次。”
从冉江洪提供的数据来看,大熊猫保护带来的“伞护效应”是可喜的。
对于大熊猫的“伞护效应”,学界也有不同的观点。去年,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李晟等人发表在《自然-生态与演化》的一篇研究报告(Retreat of large carnivores across the giant panda distribution range),展示了大型食肉动物在野生大熊猫分布区减少的大趋势,研究认为,不应过度依赖于单一物种保护策略来保护某地区的生物多样性。
报告中,李晟研究团队收集了2008—2018年间,野生大熊猫分布区内73个自然保护地(包括66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的红外相机监测数据,覆盖大熊猫分布区5大山系(秦岭、岷山、邛崃山、相岭、凉山)。
数据显示,野生大熊猫分布区内目前生活着豹、雪豹、狼、豺4种大型食肉动物,其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相比20世纪中期,已经有95%的豺、81%的豹、77%的狼、38%的雪豹在保护地内消失,现存者主要集中在秦岭中部自然保护区群和邛崃山系自然保护区群。”
李晟团队的研究显示,豹、雪豹、狼和豺已经在相岭和凉山两个南部山脉地区功能性灭绝,而且它们在秦岭、岷山和邛崃山中也极难拍到,卧龙国家自然保护区是唯一保有这4种大型食肉动物的大熊猫保护区。
对此,中国猫科动物保护联盟负责人宋大昭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的确如李晟团队调查的那样,在熊猫野外栖息地中的大型食肉类动物的数量在减少,但这并不是因为保护大熊猫造成的。”
宋大昭认为,一般来说“伞护物种”会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动物,要对其进行保护,就势必要保护栖息地和完整食物链,大熊猫其实是一种非典型的“伞护物种”,因为它不吃肉,只吃竹子。
多年来的宣传和法制管理,也让栖息地周围的居民对熊猫的意义和伤害熊猫的代价烂熟于心。相比起熊猫而言,大型猫科动物更可能会因为捕食牲畜、威胁人类或是皮毛等制品的高额利益被人为盗猎,这或许是熊猫栖息地内大型猫科动物数量锐减的原因。
“但无论怎样,大熊猫的野外族群数量上升,并且栖息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还是足以说明我们的保护政策和努力是正确的。”宋大昭说。
未来,要看到青山绿水之外
要说哪一种动物要比大熊猫之于中国的意义更大,恐怕没人能举出例子。
从北京亚运会吉祥物到北京奥运福娃之一“晶晶”,甚至是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会徽,都是熊猫的形象。
北京亚运会吉祥物(左)、福娃晶晶(中)、世界自然基金会会徽(右)
甚至央视网还打造了7*24小时全时段直播的熊猫频道(ipanda),其中呈现野化放归、繁育交配、熊猫宝宝亮相等直播节目,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影响力。
在国外,人们对于熊猫的喜爱甚至超过了部分国人。
荷兰曾为了迎接从中国租借来的大熊猫,斥资 700万欧元(约5400万人民币),为大熊猫修建了一座占地9000平方米的豪华宫殿。这个准备整整做了16年,其间总统都换了三任。
日本民众对于大熊猫的痴迷程度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他们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熊猫周边,而且在给诞生的熊猫宝宝起名字时,日本动物园更是收到了30多万个民众建议。
在社交媒体上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视频,美国街头一名成都小伙哭着指责外国女友:“你根本不是喜欢我,你就是想让我带你回家看熊猫!”
在中国,由于大熊猫在外交和国际形象维护上的重要作用,专门建立的大熊猫保护基地和大熊猫研究所,无论是数量上还是获得的资金资助上,都远超其他濒危动物。
这次,在大熊猫降级的新闻中,部分网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大熊猫的保护力度之于其他野生动物是前所未有的,大熊猫之于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也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其他野生动物能否得到如大熊猫这般的礼遇?
动物科普作家花落成蚀对中国新闻周刊道出了自己的看法,“的确,目前来看,想要完整复制大熊猫的保护和投入,并不现实。”
在提到生态保护的过程中,人们总是会习惯性地认为“绿水青山”就是好生态,在花落成蚀看来,一个完整的生态是包含很多元素的,“绿水青山”是生态,荒漠戈壁、雪山草原也是生态,生态保护不是保护美丽的风景,而是保护这个整体。
在花落成蚀的野外调查中,他发现我国西南生活着一种龙蜥,从生活环境和种群数量上,要比大熊猫的处境危险得多,这样不被关注的物种,同样也应该被大家重视。
在一些人的观念中,保护野生动物就是要牺牲人类的利益,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生态保护的优先级应该往后放一放。
花落成蚀认为这是一种误区,“保护野生动物不是单纯‘物进人退’,甚至要人类让渡居住地给野生动物,这不现实也不正确。在科学观测中可以发现,很多野生动物可以和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环境中,不少城市中的鸟类、昆虫以及部分哺乳动物,他们并没有因为人类共生而变得稀少,反而生存得更好,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要把人类和其他生物,不同样貌的生态环境都看成一个生态总体进行保护,这样才是真正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观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经在视频中讲述“紧急避险”这个概念时提出过一个饱受争议的例子:一个人在野外,好几天没吃饭要饿死了能不能吃掉一只大熊猫?答案是可以。
但抛开法律概念,从大熊猫野外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好,甚至“熬走”大型食肉动物的情况来看,一个人在野外,饿了好几天,真不见得能打得过一只熊猫。
至于实现人手一只“圆滚滚”的“熊猫自由”,看看荷兰花出去的钱,再看看自己的钱包,人们也就有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