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两男子被判一缓二

陈威敬  2021-05-08 18:44:10

不能让受害人畏难维权

  2020年7月,因为一则“富婆出轨快递员”的桃色谣言,杭州的谷女士经历了一场“社死”风波。她被公司辞退、遭身边人非议,甚至陷入抑郁状态……而一切的起因,竟是两名男子的恶作剧。

 

  随后,谷女士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追究两名造谣男子郎某某及其朋友何某某的刑事责任。在最高检介入后,案件由自诉转成公诉。

 

  2021年4月30日,这起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谷女士一方并未发表意见。两名被告人则当庭道歉,请求从轻处罚。

 

  经过短暂的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谷女士被偷拍视频截图

 

  莫名变成“女主角”

 

  2020年7月的一天,穿着碎花短裙的谷女士一如往常地在小区门口驿站等待取快递。但她没有留意到,有一台手机正对着自己。随后,谷女士的“噩梦”开始了。

 

  偷拍她的是同在驿站内的小区便利店老板郎某某。之后,郎某某与其朋友何某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编造了一段“女业主寂寞出轨”的对话,并附上所谓图片和视频发到二人所在的车友群中。

 

  之后,这则“桃色新闻”不断扩散。网友,甚至是邻居朋友的议论接踵而至。而两名搅动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声称自己只是“想开个玩笑”,仅被行政拘留9日。

 

  “我并非做错了什么,而是什么也没有做。”在被公司辞退、找工作多次被拒后,谷女士不甘心平白受害。在事件引发巨大关注后,她摘下了口罩,选择以真实面貌直面镜头。

 

  她希望把自己变成一个案例。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追究便利店老板郎某某及其朋友何某某的刑事责任。12月14日,法院受理了她的刑事自诉。

 

  12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郎某、何某的行为不仅损害被害人人格权,而且经网络社会这个特定社会领域和区域得以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依法按公诉程序予以追诉。

 

  值得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自告罪”,只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才属公诉案件。由“自诉”转“公诉”,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

 

  法庭上,被告人郎某某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希望能从轻处罚,“此前无过节,不知会触犯法律。”何某某则表示,其行为只是想博取关注,现已感到后悔。两人当庭表示希望向谷女士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 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

 

  案发后,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对被害人谷某某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鉴于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并非仅仅对被害人谷某某造成影响,其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造成不特定公众恐慌和社会安全感、秩序感下降;诽谤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流传,引发大量淫秽、低俗评论,虽经公安机关辟谣,仍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诉机关以诽谤罪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符合法律规定。

 

  在短暂的开庭后,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当事人:10个月之后的道歉不具备诚意

 

  谷女士的代理律师郑晶晶介绍,本次法院的量刑结果和公诉人提出的建议一致。

 

  就法院的量刑结果,谷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可以接受,“不论是实刑还是缓刑,其实都是刑事上的处罚,证明了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我相信也会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10个月之后的道歉,我想是不具备什么诚意的。”对于两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道歉,谷女士说,道歉是他们的权利,但她的权利是不接受。她还说,“从始至终我从来没有觉得特别恨他们,或者觉得他们十恶不赦,但对于他们两个的行为,我可能也永远都不会原谅。”

 

  在等候庭审的这段时间,谷女士也听到了一些异议,比如“得理不饶人”。但她认为,自己并没有做任何偏激的事,“你做了这样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为你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代价。”

 

  在被卷入舆论中心后,有不少情况相似的人也找到她求助。“这次自诉转公诉的过程,其实是证明了国家也希望净化这个网络空间,不给那些有恶意的人提供可乘之机。”谷女士表示,如果后续有人求助,她还会分享一些维权相关的经验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