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IPO发审委员贪腐案:数十家企业涉行贿发行,追责成难题

韩永先  2020-01-13 11:27:36

随着其他案件结果公示, 会有更多上市公司卷入其中

 

 


  一场审判,揭开数十家企业涉嫌行贿发行的丑闻。这些企业为谋求过会上市,行贿数额多在10万元以上,奇怪的是,目前只有受贿人员接受法律审判,但大多数行贿人员却没有见到任何处理。

 

  2019年年底,原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孙小波受贿案二审案出具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孙小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25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合计约778.14万元。

 

  据公开报道的裁定显示,孙小波案发前,曾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期间连续担任三届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

 

  孙小波担任发审委委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家拟上市企业IPO审核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拟上市企业引荐、联络发审委委员及相关人员为企业过会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保荐机构人员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330.5万元(含价值10.5万元的购物卡)、29万美元(折合1886575元)、25.5万欧元(折合2137059元)、55万港币(折合452746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781380元。

 

  与孙小波相同,连续担任创业板第一、二、三届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执行合伙人韩建旻也是接受拟上市企业的请托,为其IPO企业通过审核提供帮助。

 

  二审判决裁定称,韩建旻在担任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期间共计收受贿赂3437871.783元,被一审法院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韩建旻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结合韩建旻具有坦白、积极退赃等情节,仅对其在法定最低刑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已属从轻处罚,原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创业板发审委设立以来,包括孙小波、韩建旻在内已有多名发审委委员被立案调查。

 

  公开传出的消息称,原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中目前被立案调查的还有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谢忠平和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蒋新红。

 

  数十家企业卷入

 

  上述4名原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在2017年就传被查,此番孙小波、韩建旻二审判决裁定出来,仍然引起资本市场的震惊。

 

  业界分析称,虽然有关IPO发审委员贪腐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但孙小波案目前可谓是原发审委委员在任期内最直接、涉案公司最多、影响最为恶劣的贪腐案,其背后可能牵涉出更多的涉案人员。

 

  据公开的裁定信息显示,孙小波案涉及的企业多达45家,其中41家涉嫌行贿公司,孙小波均为其发审委委员,其余4家涉嫌向孙小波行贿公司,孙小波未参与发审工作,分别是铜都阀门、旋极信息、招金励福、道恩股份,单次受贿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左右。已披露的45家涉案公司中42家完成发行上市,2家被否,新大地1家涉嫌造假被终止审查、立案稽查。

 

  此外,孙小波历任创业板第一、二、三届发审委委员,先后直接参与审核的项目共计143家,其中通过审核的124家,18家未通过审核,1家取消审核,是否还有其他公司涉案,目前未见官方披露。

 

  而已被二审判决的韩建旻也有25家公司涉案。目前仍未出调查结果的蒋新红在发审委任期内总计审核95家企业首发申请,其中2009年参与 22家;2010年参与46家,2011年参与27家。

 

  “从孙小波案的裁定资料来看,涉嫌行贿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的IPO公司可能会更多。”北京某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对中国新闻周刊称,根据孙小波案二审裁定,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拟上市企业新大地为了IPO申请能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其董事长黄某江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孙小波两次收受新大地董事长送的20万港元(折合163884元)和100万元,孙小波还为黄某引荐、介绍了发审委委员龚某、陈某、李某等人,这些发审委委员是否被拉下水,还不能确定。

 

 

 

 

  据了解,2009年8月14日,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成立,共计35名委员,其中证监会兼职委员3名,沪深交易所专职委员2名,证监会外的专职委员21名、兼职委员9名,23名专职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分别是王建平、王越豪、毛育晖、付彦、石铁军、吉争雄、吕超、孙小波、朱海武、朱增进、张云龙、李友菊、李文祥、李文智、陈星辉、陈臻、徐寿春、郭澳、麻云燕、葛其泉、蒋新红、谢忠平、韩建旻,12名兼职委员分别为成会明、吴国舫、吴朝晖、李筱强、沈心亮、陈志民、郑健、秦伟、顾大伟、雷震霖、戴京焦、戴国强。

 

  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全部为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续聘,35名委员保持不变。第一、二届创业板发审委任期内累计召开发审委会议192次,审核企业334家,其中审核通过企业281家,通过率84.13%。

 


  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采取部分委员留任、部分委员更换,35名委员,17名为续聘,18名为更换,其中证监会兼职委员3名,沪深交易所专职委员2名,孙小波、谢忠平、韩建旻等仍然位列23名专职委员。

 

  “孙小波引荐的是哪些委员,目前还不敢准确确定,但是目前已有多名发审委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会牵扯更多的人员涉及腐败还需进一步调查,不可否认,随着目前被调查委员的案件结果公示,可能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卷入其中。” 上述不愿具名的会计师称。

 

  为何不见追责

 

  2017年,多名前创业板发审委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据《财经》杂志2017年10月报道,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最终名单超过十人,孙小波只是其中之一,背后牵涉了多少家上市公司,在调查结果全部出来之前没有准确数字可供统计。

 

  引起市场诧异的是,虽然原创业板发审委腐败案件频发,牵涉的上市公司多达几十个,但是目前立案调查仅限于受贿官员层面,涉案的上市公司个人并没有被大量处理,其中的原因让人难以琢磨。

 

  以孙小波案为例,从2010年春节期间至2012年6月,孙小波共收取了45家拟上市公司的贿赂,行贿人中,拟上会企业董事长和高管为主要行贿者,共有27位董事长亲自行贿,也不乏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行贿的身影,其中包括了国泰君安、平安证券、民族证券、第一创业、西南证券、中航证券等多家知名券商。

 


 

  据透露,2011年4月,当时拟上市的方直科技为了IPO申请能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于上会前一天,委托其保荐人中国平安证券投行部的曾某在北京市赵登禹路路口的一家茶馆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送给被告人孙小波2万美元(折合131406元)。

 

  2012年6月,东方网力董事长刘某和董秘潘某甚至一起出动为感谢孙小波在公司发审过程中的帮助,涉嫌向孙小波行贿4万欧元。

 

  而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石某、国泰君安证券投行部陈某以及平安证券投行部曾某等人甚至不止一次涉嫌直接参与到了行贿过程中。

 

  “构成行贿、受贿罪,都应移送司法机关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律师界专业人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咨询时表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根据刑法规定,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在孙小波案等案件中,上市公司为谋求过会上市,行贿数额多在10万元以上,奇怪的是,目前只有受贿人员接受法律审判,但是大多数行贿人员却没有见到任何处理。

 

  中国新闻周刊调查采访发现,数字政通董事长吴强华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3月涉嫌行贿孙小波10万元,先河环保董事长李玉国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涉嫌行贿孙小波10万元,天瑞仪器董事长刘召贵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涉嫌行贿孙小波2万美元,力源信息董事长赵马克在公司上市前的2010年涉嫌行贿孙小波20万元,上海钢联董事长朱军红在公司上市前的2011年涉嫌行贿孙小波2万美元等,孙小波案发后上述董事长均在公司正常履职,从其官方公告中看不到任何行贿人被处罚的信息。

 

  “可能孙小波等案件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案,也可能是监管层顾虑发审委腐败案涉及上市公司面太广,法不责众,难以对几十家上市公司做出刑事处罚处理。”上述法律界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

 

  为何不对行贿人、行贿公司进行深入调查?为何涉嫌行贿的董事长还能在上市公司正常履职?就此相关问题,中国新闻周刊致函致电30多家孙小波案涉案上市公司,咨询行贿人是否被采取了司法措施,截至目前无一家公司回应。

责任编辑:郭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