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生态环境部: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严重污染企业莫侥幸

城南君  2018-09-29 16:14:28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各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懒政、敷衍做法颇受诟病。生态环境部近日专门发文强调,严禁“一刀切”。

生态环境部在9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重申,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要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同时也提醒严重污染企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去年我们首次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了秋冬季攻坚行动,实践证明,攻坚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所以在今年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我们把去年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保持下来,包括清洁能源取代以及错峰生产等。

据刘友宾介绍,今年的攻坚行动方案将重点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作为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总体考虑是,更加强调科学施策、精准调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要基于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实行差别化管理,进一步增强错峰生产调控的精准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加严要求,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所以,严重污染企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定还要按照错峰生产要求该停则停,该限则限。

二是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包括治理水平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的,可不予限产。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

三是各省应制定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各城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在实施时间上,各地可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还介绍了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遥感调查评估的情况。

该调查评估结果显示:近五年,全国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局部变化剧烈,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退化范围减小、程度降低,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提升,生态保护和恢复成效明显,生态状况总体呈改善趋势。

但受到工矿建设、资源开发、城镇和农田扩张等影响,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持续减少,局部区域生态退化等问题严重。

崔书红表示,尽管从调查评估来看,生态状况总体呈现改善趋势,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在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城市扩张规模,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偏低和生态持续退化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另据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分析,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都是国家战略,这两个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快、人口密度大,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的任务艰巨。

在京津冀地区,存在着水资源量短缺严重制约区域生态安全,河流断流和湿地萎缩依旧突出的问题。

调查评估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9。自2000年以来,除个别年份(2012年)因水资源总量较为丰沛外,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均超过100%,远超国际通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界限。

全年存在断流现象的河流比例约为70%。永定河、潮白河等主要河渠存在全年断流现象。京津冀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汛期均有干涸河道分布,保定、张家口等地干涸河道长度均超过300公里。白洋淀、七里海等湿地萎缩,长期依靠生态补水维持。

在长江经济带,存在着中下游自然岸线开发强度大,滨岸带生态风险较大的问题。

调查评估结果表明,长江自然岸线保有率仅为44.0%,自然滩地长度保有率仅为19.4%,长江岸线利用率为26.1%。砂石码头和小散乱码头占用长江岸线430.2公里,占长江岸线总长度的5.4%,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四川及江苏等省份。

造船厂、船舶修理厂占用长江岸线131公里,化工企业占用长江岸线148公里,成为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源。

王桥说,城镇面积持续扩大是这两个区域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调查评估发现,2000-2015年的十五年间,京津冀地区城镇生态系统面积持续增加,由1.79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32万平方公里,增幅为29.7%。长江经济带城镇面积增幅更大,为84.1%,年均增幅达5.6%。